English

北京取消下放454项审批事项

减少事项 规范行为 加强监管
2000-04-18 来源:光明日报 李家杰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从北京市政府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,北京经对1304项审批事项全面进行清理,决定取消369项;下放85项审批、核准、备案、审核项目。审批与核准事项精简比例达41.7%。

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沈宝昌说,北京市政府现有50个工作部门和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企事业单位,共承担行政审批事项1304项,审批事项过多,审批环节繁琐,妨碍政府转变职能,影响依法行政,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。

他说,改革主要从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,严格规定行政审批行为,积极改进行政审批方式,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监管等4个方面进行。除保留依据国家法律、国务院行政法规和文件、国务院部委规章、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设立的审批事项,对165项法律、法规及规章依据不足或部门设立的审批事项;113项虽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等规定,但已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的审批事项;71项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重复审批、环节过多、手续繁琐的事项;20项法律、法规明令禁止不应该审批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。

他说,有关工作今后将按新的方式运行和监管。

据悉,与深圳、广东、宁波等先期进行此项改革的省市不同,北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同步进行。所有保留的审批项目都按照“廉政、勤政、便民、公正”精神,用“3项制度”加以规范:一是建立新审批事项论证制,防止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恢复已废止的审批事项和设立新的审批事项。二是建立审批行为监督制约机制,加强对审批行为监督力度。三是建立审批公示制。所有审批事项都必须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中央领导对北京市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给予充分肯定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